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日照国贸有限公司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02-ZB-260929682、SXZB-2609 68710GZMF09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日照国贸有限公司对湖北煤投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202-ZB-260929682、SXZB-2609 68710GZMF095/01)已由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日照国贸公司总支委员会议纪要以(2026)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日照国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2013年1月,日照国贸公司与湖北某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贸易,双方未签订书面购销合同。2013年12月31日,日照国贸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货款3500万元后,未收到货物。2016年10月,日照国贸公司发出对账函,湖北某国有企业加盖财务专用章确认。其后多次对账催收无回复。2024年9月赴湖北某国有企业现场当面对账,保留了面谈记录,对方拒不在对账函上盖章确认;
日照国贸公司当前资金紧张,无力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前期诉讼开支;
目的:通过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代理,完整梳理证据链条,追回3500万元预付货款及对应逾期利息;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对湖北某国有企业司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
标段(包)内容:对湖北某国有企业司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
2.3 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五路12号;
2.4 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司法程序终结、全部回款足额到账为止;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对湖北某国有企业司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从业年限不少于 12年(律师执业证号采用17位代码,第6至第9位数代表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代码,由此判断律师执业起始年限),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有债权清收胜诉执行类业绩;
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胜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至少包含: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信息、落款时间、法院公章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无惩戒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8 18:00至2026-10-10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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