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774/26-QT-003)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电厂及供电公司2026-2029年度后勤委托服务管理(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 项目规模: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及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后勤委托服务管理。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三年,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物业管理-2026-2029年度后勤委托服务管理(三年)(CHDTDZ774/26-QT-003001):物业管理区域及服务范围:县城生产调度楼、集控附属楼、企业交流文化中心、水工楼及红旗山办公楼、红旗楼、运行值班楼、原电影院、公有住房等物业管理。(县城生产调度楼和集控附属楼面积2990m2 ,企业交流文化中心270m2,水工楼383m2,红旗山办公楼面积1680m2,管理楼面积3200m2,运行值班楼面积1350m2,室外场地保洁面积3330m2) ;一厂厂房、二厂厂房、华成电站、GIS室、坝区、仓库等物业管理(一厂厂房面积38220m2,二厂厂房面积13430m2,坝区1990m2,场地保洁面积9990m2);县城生活区厂属资产的物业管理(企业文化楼及车库等场地保洁面积12046m2);驾驶服务管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6-2029年度后勤委托服务管理(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明材料,含合同原件扫描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该业绩应提供票面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8%的发票,发票数量不作限制,以累计总额为准。结算发票复印件(可遮挡单价等商业敏感信息,发票购销双方、项目名称、开票日期应与合同匹配)。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仅提供发票、无合同或无验收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业绩真实性进行函证、核验发票真伪的权利。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28 15:20到2026-10-0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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