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41/26-QT-001)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湿渣处置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直辖地域碾北公路1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个年度。
2.4 招标范围: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2×300MW 机组 2026—2027 年度湿渣清运处置全过程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服务范围包含炉底排渣人员配置、炉底湿渣收集、场内转运及末端处置,服务期内湿渣预估运输处置量 6 万吨。渣量将随招标人实际发电生产工况发生浮动,投标人须充分评估该投标风险,服务费用按实际拉运量结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废旧物资回收-华电齐热公司2026-2027年湿渣清运处置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委托的固废运输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需提供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年度处置规模5万吨及以上湿渣运输、处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28 13:00到2026-10-10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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