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控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28-ZB-2609164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山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控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128-ZB-260916426)已由晋能控股(山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山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为深入贯彻国家“制造强国”“能源安全新战略”部署,落实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及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安排,紧扣集团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十五五”发展规划核心目标,着力破解煤机装备生产效率低下、工艺技术落后、智能化水平不足、高端供给能力薄弱等产业痛点,进一步夯实能源保供基础,筑牢能源安全防线,拟推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控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本项目立足煤机装备智能制造核心需求,聚焦液压支架结构件下料、铆焊、加工、喷涂、组装、仓储、物流全生产链条,通过智能化设备迭代、数字化系统搭建、生产流程重构、精益管理落地,打造标准化、自动化、数字化、可视化的领航级液压支架智慧工厂。项目设计产能15万吨/年,总占地面积413.95亩,利用太原综改区土地新建液压支架生产联合车间、研发楼、宿舍楼、气体站、危废库及危化库、固废库、污水处理站、开闭所、门卫等,购置下料线、焊接线、涂装线、装配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厂区绿化、管网等设施,搭建信息化系统,同时采用“分布式光伏+绿电同步配套”建设模式,统筹利用厂区屋面、建筑立面、停车棚等可开发空间规划分布式光伏,同步配套光伏储能、光伏集热、地源热利用、微风发电等系统,构建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应体系。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控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标段(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中标通知书下达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配合相关工作直至完成《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及方案、概算的审核。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2.5.1 设计深度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行业设计标准执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成果深度完全满足规划报批、专项审查、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审核要求。
2.5.2 响应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控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机械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特别说明:
(1)中标后设计拟派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相互兼任、擅自替换变更,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增派其他专业人员。
(2)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即可):
(1)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装备制造类项目(不包含标准厂房)设计业绩且需体现下料、焊接、喷涂、组装、物流、仓储中至少两项的智能产线设计(不限单个合同体现);
(2)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装备制造类项目(不包含标准厂房)设计业绩且需体现下料、焊接、喷涂、组装、物流、仓储中至少两项的智能产线设计(不限单个合同体现)。
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业绩要求的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以上设计业绩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独立承担的初步设计业绩;
(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投标人自身实际承担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3)包含工艺设计的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若为独立初步设计合同:合同需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
②若为全过程咨询业绩:合同文本须能够体现投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工作;如合同无法直接体现投标人实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明确本单位实际承担该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③如属于联合体承揽的业绩,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能够明确由本投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方可认定为本投标人业绩;
④如属于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当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明确体现由本投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工作,方可认定为本投标人的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相关信息的,须提供不限于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4 18:00至2026-09-29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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