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办公场地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69508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办公场地装修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办公场地装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办公区域功能优化、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会议室装修(电视、背景墙、棚顶等装饰)、茶水间及设备、入门形像墙、入门门禁、窗帘、监控头及线路、分水器盒等;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内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明街和华庆路交汇钜城华亿1号楼15层,17层部分;
2.5计划工期:2个月;
2.6计划总投资:总投资约22.374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资质单位的投标人担任;(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资料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做为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可点击“重新提交”查看未通过原因,然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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