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辖内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包 6、10)招标公告(第4次采购)
(招标编号:0617-2622FY248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辖内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辖内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6)略阳县支行; (010)留坝县支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6 略阳县支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相应网页截图)
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 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投标人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6.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 投标人至少有 2 名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拥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提供劳务合同及健康证)。
8.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010 留坝县支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相应网页截图)
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 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投标人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6.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 投标人至少有 2 名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拥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提供劳务合同及健康证)。
8.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9 月 24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