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56/26-QT-009)
一、招标条件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安全监测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1800MW(6×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期暂定为2026年1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完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独立承担至少1项已完成的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大型常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完工业绩。
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备注: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参数及技术特征,可以提供以下资料佐证: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施工图纸或批复的可研报告等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23 09:00到2026-09-3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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