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车辆残件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车辆残件回收服务项目(中国人寿财险项目编号:CGXMBH-GD-2026-1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B-16-04A-2026-D-F-E19118)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车辆残件回收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5家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车辆残件回收服务。【后续将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下单情况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晚于计划起始时间,则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2.6服务地点:广东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日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因不诚信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商业平台通报、处罚或记入诚信档案的(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曾与招标人(含母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未因涉及欺诈、伪造单据、骗取款项等案件或纠纷,被招标人禁止派工且至投标截止日未恢复派工、罚款、终止合作或列入黑名单的。(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投标人需具备再生资源合规备案,需提供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状态截图或自主打印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查询网址:zszy .mofcom .gov.cn/lsltfw/datasearch。
3.12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国内保险损余物资回收处置经验。(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已办理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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