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点清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DZB-2026-032Z)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一、招标条件
资产盘点清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万,招标人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产盘点清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产盘点清查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资产盘点清查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接过政府部门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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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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