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汕尾汇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2.4项目类别:工程类
2.5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2.6项目概况: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7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90.00万元。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时间为准。
2.9招标范围:为顺利推进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建设,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全过程管控要求,需采购劳务分包以协助项目部开展工程。
2.10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中标家数 | 备注 |
1 | 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 | 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标段1) | 1 | 336.38 | 100 | 1 | 标段之可兼投不可兼中。 |
2 | 新建35千伏三江口升压站工程劳务分包(标段2) | 2 | 153.62 | 100 | 1 |
3.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 |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
4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前90日内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或网页截图)。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5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PDF文件) | |
6 |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汇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格证书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如涉及资质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延期公告截图)。 | 所有标段 |
2 |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所有标段 |
3 |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 | 标段1 |
4 |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 | 标段2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4.3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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