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000/26-QT-151)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2026-2028年度维护外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天津华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装机规模200MW/400MWh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执行日期为合同签订后,以招标方通知投标方进场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共享储能电站2026-2028年度维护外委服务(CHDTDZ1000/26-QT-151001):天津华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2026-2028年度维护外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共享储能电站2026-2028年度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网站截图;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项储能项目(含配储)的建设或检修或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合同业绩(项目容量大于等于20MW/80MWh为有效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20 15:00到2026-09-3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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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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