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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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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2026年9月2日《十八届会宁县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精神,结合往年集中供热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2026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氧化钙采购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026年会宁县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供应单位。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工作顺利开展,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XDZB-HN-260902

三、项目依据:《2026年会宁县集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会宁县城区与郭城集中供热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2026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氧化钙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业主: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集中供热收取居民暖气费

六、项目概况:

2026—2027年采暖季,为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工作顺利进行,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供热技术服务单位、供热锅炉用尿素及氧化钙。

七、项目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成交单位1家。

(2)第一标段供热煤粉加工及运输项目内容:

①采购内容:负责煤粉加工、煤粉运输及过程管理协调单位1家,加工成煤粉约8.8万吨。

煤粉运输总量=加工原煤总量*[出煤粉率为100%-(原煤平均水份-煤粉平均水份)- 4%损耗]

②煤粉技术参数:低位发热量(Kcal/kg)≥6100;全水份≤6%;粒度(200目)、过筛率≥85%(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最高限价:15,84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捌拾肆万元整(按煤粉成品约8.8万吨计算,煤粉加工及运输费180元/吨)。

④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

⑤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

(3)第二标段供热技术服务单位项目内容:

①采购供热技术服务单位1家。服务范围覆盖会宁县城区及郭城驿镇集中供热系统,包括热源厂、换热站、供热管网、用户投诉处理等全部运行管理技术工作,确保完成供暖期内的技术服务,以及供暖结束后的检修方案制定。

②服务要求:中标人应配备满足会宁县城区68座换热站、郭城驿镇4座换热站及配套热源厂、管网运行管理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器具,执行国家及甘肃省供热运行相关规范标准,保证供热期间室温达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报修投诉及时处置。

③最高限价:850,0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其中:会宁县城区部分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郭城驿镇部分22万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④项目期限: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4 月15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须于供暖期前完成系统检修、调试及人员进场准备)。

⑤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及甘肃省供热运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保证供热期室温达标。

(4)第三标段供热锅炉用尿素项目内容:

①采购供暖期间锅炉脱硝环保材料农用尿素约400吨。

②尿素技术参数:农用尿素,总氮(N)≥46.0%,执行标准GB/T 2440-2017,粒度d(1.18-3.35)mm%,小颗粒袋装,须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最高限价:总价:920,0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元整。

④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生产计划需求分批供货,2026年12月底前供完所有货物。

⑤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

(5)第四标段供热锅炉用氧化钙项目内容:

①采购氧化钙(生石灰)500吨。

②氧化钙技术参数:氧化钙(CaO)含量≥85%,细度250目,罐装运输。须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最高限价:465,0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伍仟元整。

④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生产计划需求分批供货,2027年3月底前供完所有货物。

⑤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

八、项目地点:会宁县。

九、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以内的所有内容

十、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2)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尚未产生纳税记录或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的,可按下列要求提供:处于零申报或尚未到纳税申报期的,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零申报凭证或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及依法纳税承诺函;尚未招录员工或未到缴费期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信用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网页截屏打印并保存)。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

时间: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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