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两个联营”上都新能源外送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500kV汇集站无功补偿成套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1-15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宝绍岱、上都镇两个苏木乡镇
本华能“两个联营”上都新能源外送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两个联营”上都新能源外送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500kV汇集站无功补偿成套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宝绍岱、上都镇两个苏木乡镇
2.2规模:项目建设容量1GW,本次采购500kV汇集站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2.3建设工期:2027年9月30项目并网。
2.4标段划分:/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3套规格型号5C-BK60000/500-12N的35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详见技术规范。
2.6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上都镇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2.7交货期:技术协议、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最终交货完毕时间不晚于2026年11月30日。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电容器成套装置或电容器单元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500kV汇集站或升压站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17日9:00起至2026年9月24日23:59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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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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