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2026年第四十七批招标广东廉江核电1、2号机组建设期临时废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计划建造两台百万千瓦级机组。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单位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交 | 信息服 |
| 1 | DNYZC-2026-09-16-080-01 | 广东廉江核电1、2 号机组建设期临时废水处理设施 | 1 批 | 详细附后 | 2026年11月30日 | 200 |
广东廉江核电1、2 号机组建设期临时废水处理设施,供货方应提供供货边界之内的、满足系统全部功能的、并配置全套内外部件的完整的设备以及配套的阀门、仪表、控制系统,并提供监测报警装置。设备应包括本体及内部安装的全部部件和紧固件及仪表接口等。设备如需配置安装用的地脚螺栓,则地脚螺栓列入供货范围;如采用焊
接,明确具体焊接安装方式。
设备必须为模块化、可移动设计,处理设备各模块连接简单方便,系统控制、 加药设施、药品储存等不宜露天布置设备集成在集装箱内,方便必要时进行整体迁移。含配电、控制室等的集装箱需进行隔热处理,并配备空调,除必要的设备基础外,废水处理站不设置永久的土建构筑物。
配电柜与控制室、检测室应实体隔离,不能混装在同一房间内,控制室集装箱门具备内部上锁功能。
供货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并在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小零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货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保持合同总价不变。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上述内容请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1.4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6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9 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0时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获取招标文件需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获取,一经取得,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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