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由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需求方”)就两矿井下通风系统优化(一期)项目(招标编号:LKJXTFXTYH-20260915)组织国内自愿公开招标;本项目在上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井下通风系统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基础设施,其核心作用在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充足的新鲜空气,稀释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如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粉尘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热量,营造安全、适宜的作业环境。随着南矿、采选厂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开采范围的逐步扩大以及开采工艺的持续升级,原有通风系统逐渐暴露出风量不足、风流分配不合理、通风阻力过大、设备老化低效等问题,不仅影响作业效率,更对井下人员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切实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矿山可持续发展,拟进行南矿、采选厂井下通风系统优化(一期)。
2.2建设内容:
拟进行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采选厂井下通风系统优化(一期),包括但不限于:
采选厂558风巷、540风巷、2线付沿脉-58风巷、76风巷、5183风巷-536风巷、19线风巷及其他辅助风巷;南矿9到25中段区间的191、175、155、117、85、57风巷,以及其他零星辅助工程等。
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中标人应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建设地点: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和采选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7缺陷责任期及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保修期至少不得小于2年,缺陷责任期至少不得小于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签署时间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资质及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经营良好且无亏损;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只需要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企业经营良好。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矿山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材料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为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
3.5 人员要求:
3.5.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最近六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5.2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六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5.3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最近六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5.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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