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材料实验室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26033(HTCL-ZB-26Q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材料实验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材料实验室项目设计(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建材料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23520平方米,其中实验区域面积约11760平方米,分为一层重型实验区和二、三层精密分析区,办公及辅助区域设于4至6层,面积约11760平方米,规划容纳材料研究所、质量检验部及数字信息部共计487人入驻(其中材料研究所约90人,质量检验部约183人、工艺部约154人、燃气轮机研究所约60人)。
主要功能区域:材料性能与疲劳寿命评估区、关键部件表面工程技术研发区、高温长时寿命评估区、质量检验与计量标定区、办公区。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工程设计。
2.6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材料实验室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部分、电气部分、消防、给排水工程部分、暖通工程部分、动力工程部分、网络、视频监控、门禁系统部分等专业设计,以及配合施工与后期服务;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为GC2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承诺配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人员配备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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