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2026年第四十六批招标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6-09-13-003-01 | 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 本项目为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服务。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分为商业保险、补充医疗委托管理保障两部分管理和使用。补充医疗商业保险保障内容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津补贴保险、重疾保障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补充医疗委托管理保障主要为代管公司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并将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员工困难补助、发生的员工药店消费、社区医院门诊报销、医院门诊报销、牙科眼科。代管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暂定14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后续每年确定当年健康委托管理基金总额和个人保障限额。服务期内总投保人数暂估为2000人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 | 2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有至少2个类似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及以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6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信息服务费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信息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获取,一经取得,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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