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53/26-QT-001)
一、招标条件
国有资产监督追责工作信息系统升级优化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总部和直属单位。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11月完成项目非智能化功能上线,2027年6月完成项目整体上线,2027年9月项目验收,并提供验收后1年质保。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开发及维护-国有资产监督追责工作信息系统升级优化项目(CHDTDZ1253/26-QT-001001):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针对一期已开发完成功能进行适配改造,涉及问题线索、报告管理、禁入限制人员管理、公共管理等模块的信创适配开发及相关数据迁移;对追责问责模块进行优化,简化线索提报审批次数、优化问题线索流转逻辑,形成追责问责全生命周期,实现监督追责线上办公全流程闭环管理;新增监督看板、预警管理、专项检查任务管理、全文本搜索、统计分析等功能,及问数智能体、法规智能体和案例智能体等智能化应用。
通过本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总体目标要求,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追责工作,创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推进信息化与监督追责业务深度融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国有资产监督追责工作信息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监督类数智化项目的投运业绩(业绩业主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不接受分包项目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4 18:00到2026-09-2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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