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运维服务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8月
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运维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运维服务采购 招标人为 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608006)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当前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5MW/6min超级电容,配套建设1座220kV储能升压站,建设一栋综合楼、一栋生产楼、35kV配电室和其他设施。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共分为40套储能单元,每5套储能单元以“Π接”形式联接成1回储能馈线,40套储能单元共组合成8回储能馈线,接入储能升压站1台主变;超级电容单独1回馈线,接入储能升压站主变。升压站共设1台300MVA主变,主变升压至220kV后,以线变组形式通过1回220kV电缆送出线路送至220kV恒德站,实现储能并网。本次采购招标包括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全站及配套送出线路运行维护服务。
2.2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以及合同附件三《储能电站主要设备运维服务内容及标准》。
2.3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4最高限价(含税):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对乙方运维工作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满足甲方标准(标准另行公布),双方对于合同周期内运维合同价格无异议,则继续签订履行下一运维周期运维合同;若评价结果不满足甲方标准,则本运维合同解除。
2.6质量标准:满足《电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储能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等国家现行及行业现行有效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根据项目运维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配置电站1名项目负责人,当值班组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每值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资格运行值班员人数须满足调度要求),配置运维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站长))13人或以上。负责人及运维人员需高压电工证上岗,所持证件在审验有效期内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经过培训后上岗。
(4)投标人需提供所有登记运维人员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同类型50MW/100MWh或以上容量的独立储能电站运维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经形式评审后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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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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