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用物资第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2692-ZB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用物资第一次招标,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白阿铁路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境内,线路始于乌兰浩特站,由东南至西北,途经锡乌线乌兰浩特北、归流河、忙罕屯站后、再经大石寨、德伯斯、索伦、明水河、五叉沟、白狼各镇和阿尔山市,终到阿尔山站,改建后全线长度254.24km,其中乌兰浩特至忙罕屯段为双线61.15公里(与锡乌线并行),忙罕屯至阿尔山段为单线193.09公里,桥隧比2.95%。本标段施工里程为:乌兰浩特至阿尔山K82+344-K337+350(255km);主要工程量为:通信专业光电缆沟开挖493.27公里,光电缆敷设1178.12公里,铁塔基础及组立48座,室内设备安装401套,摄像机安装144套;信息专业光电缆敷设65.4公里,机房设备安装40套;防灾专业安装现场雨量监测点2处。
招标范围:详见本章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交货地点:项目沿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满足交货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和2025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详见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A:物资名称:综合防雷监测系统;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BA-XH-FLJC;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设计时速不小于160km/h的铁路正线供货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供货证明文件。
B:物资名称:电缆监测系统;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BA-XH-DLJC;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设计时速不小于160km/h的铁路正线供货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供货证明文件。
C:物资名称:25HZ电流不平衡监测系统;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BA-XH-DJJC;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不小于160km/h的铁路正线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D:物资名称:电务应急系统;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BA-XH-DWYJ;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不小于160km/h的铁路正线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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