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租赁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兴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闲置土地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工作,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竞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闲置土地租赁项目
2.采购编号:LNZB-XMZ2026-0187
3.采购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兴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示范区闲置国有土地临时利用进行租赁,分为2个地块,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块号 | 位置 | 暂估可用面积(公顷) | 暂估可用面积(亩) | 地点 | 租赁要求 | 年租金 (元/年/亩) | 租赁要求 | 年租金 (元/年/亩) | 结算方式 | 押金 | 租赁期限 |
1 | 67 | 李石街道 | 1.38 | 20.70 | 翔宇路南侧,临湖街东侧 | 商业用途租赁 | 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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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 租金总额的10% | 2030.4.30 |
2 | 68 | 李石街道 | 3.60 | 54.00 | 翔宇路南侧,中兴街东侧 | 商业用途租赁 | 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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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 租金总额的10% | 2030.4.30 |
备注:中标租户申请的商业用途需报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该用途使用并签订合同,每年年初视具体情况签订年度协议。 | ||||||||||||
其它详见竞价文件需求方案
- 采购方式:竞价
- 最低限价:100%
二、合格竞价人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
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兴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竞价人不得改变租赁要求,不得种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作物等。
三、发售竞价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工作日每天8:30-11:30、13:30-16:00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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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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