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金宸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稻草采购项目(第二批)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塔县金宸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稻草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人为金塔县金宸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塔县金宸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稻草采购项目(第二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招标预算金额:1600.00元/吨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为沙障用稻草、包装运输及项目所包含的全部伴随服务和费用(含保险及质检技术资料)。
数量:随实际需求变化
质量标准:稻草须为当年或上一年度收获的干燥稻草,无霉变、无腐烂、无杂质(如石块、塑料、金属等);含水率应控制在≤14%(满足国家林业局《沙障用稻草技术规范》或项目具体设计要求)。
长度要求:稻草杆长度应均匀,≥75cm。
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承诺稻草来源合法,不涉及焚烧秸秆违法记录,且运输过程符合环保防尘规定。
运输与交付要求:稻草运输的安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纳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禁止性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五、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原件,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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