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项目
2.2招标编号:ZDF08-HZ260605
2.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动营业网点家具采购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供应商提供统一优质售后服务,满足各行业务需求。主要用途是分行本级及辖内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购置家具。业务应用场景为全辖性标准化装修营业网点配置家具。
2.4招标范围:采购办公椅、办公桌、沙发、文件柜(资料柜)、咨询台、理财桌、填单台、现金柜台侧柜等营业网点家具,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供货要求,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招标人对入围单位所能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5入围数量:5-15家
2.6入围期限:不超过3年
2.7交货期:按实际需求,自下订单之日起,35日内完成配送工作。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保期:不少于3年
2.10质量要求:满足行业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惯例且验收合格。
2.11 供应商入围后评议规则:本阶段确定5-15家入围供应商、限价标准及项目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针对单个具体需求,使用部门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再次询比,确定具体承接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须为销售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企业,产品须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均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利润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机构出具的有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视为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成立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连续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供应商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投标公司如为集团公司,相关数据为投标人母公司数据,非集团公司合并数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罪、串通投标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未曾与工行涉诉,投标人或投标人辖属机构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采用不正当行为帮助自己或他人谋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7.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非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内负面清单企业、非工商银行禁入名单企业、非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限制性名单;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未曾与工行涉诉(查询内容须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或存在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
14.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须承诺无关联关系或有关联但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工行离职人员任职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县级(含)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6.投标人应具备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县级(含)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17.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投标人须承诺:若我单位入围,在签订合同前,我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入围资格;
21.投标人入围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资格进行再核实,若与其投标文件不符,将取消入围资格;
22.投标人入围后,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负面清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3.投标人入围后,在入围期间,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11时00分至2026年8月3日11时00分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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