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测试设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测试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测试设备
2.2 招标编号:ZC26GDB0151
2.3 数量:
2.3.1 首批订单:28台;
2.3.2 后续增量采购:无总量保底,采购方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分批次下单。
2.4 首批订单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03.66万元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交付周期:
2.6.1首批订单(28台)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2.6.2合同周期内,后续增量采购交付周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
2.7 合同期限:三年。
2.8 交付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外资背景中资企业;
3.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4 包括合同执行阶段,本项目不接受除制造商以外的任何组织及人员参与;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同一集团下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且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的子公司,可以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未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3.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要求
3.2.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承制范围涵盖本项目)或已通过现场审核待发证的审核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审核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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