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县焦村果品保鲜库及包装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玖号农业(宁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玖号农业(宁县)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甘肃省宁县焦村镇街上村2号;
3、项目名称:宁县焦村果品保鲜库及包装中心建设项目;
4、招标编号:GSYSZB-GC2026-006;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6、工程规模:主要包括保鲜库中的土方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中的建筑与装饰、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宁县;
8、工期:120日历天;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持有中级职称;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2.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项目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7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查询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图);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发布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3.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