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设备房电气和采暖等设施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设备房电气和采暖等设施新建项目,已由兰州市公安局2025年第20次市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及兰州市公安局与西固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的《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西固段)岸门公安检查站征拆还建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柳泉乡岸门村。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设备房、电气和采暖等设施新建项目,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柳泉乡岸门村。
(1)主要内容包括:附属设备房、地下设备房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
(2)设备用房结构类型: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板;建筑分类和防火类别: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一层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类别及功能:公共建筑,一层为更衣室、交接班室、器材室、设备控制室和卫生间。地下一层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一层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兼生活水箱间、供热临时设备间和变配电临时设备间。(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内容为准)。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0日
4.招标控制价:243.140852万元
二、资金来源:铁路拆迁安置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纳税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00:00至2025年12月22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shzb.cn)
3.方式:供应商在“甘肃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shzb.cn/)完成注册进行后续操作。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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