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煤层气井录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F07-GZ200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境内
一、招标条件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煤层气井录井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0926005),已由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录井工程,观察、采集、收集、记录、分析随钻过程中的固体、液体、气体等井筒返出物信息,以此建立地质剖面、发现油气显示、评价油气层。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预计将在石西、武乡南、和顺横岭、和顺西、沁水等区块共计划录井260口井,井深为1000-2500米。
2.1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工作量为58口井;
002第二标段工作量为52口井;
003第三标段工作量为45口井;
004第四标段工作量为40口井;
005第五标段工作量为35口井;
006第六标段工作量为30口井;
2.2工期: 总工作量施工完截止(预计365日历天)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建设地址:山西省境内。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至006第六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为保证项目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同一投标人如同时中标两个标段,须拟投入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
3.4、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满足工程需要的录井设备(自有)的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产权证明或国有资产相关证明;
综合录井仪: SK—2000系列或不低于以上仪器技术参数,正规厂家生产的综合录井仪(其设备具有出厂合格证、年检合格证,生产年限在2014年以后,并能正常使用)。
红外全烃录井仪:正规厂家生产(具有出厂合格证、年检合格证、生产年限在2015年以后,并能正常使用)。
投标人每标段配备综合录井仪、红外全烃录井仪共计不少于6套。
注:为保证项目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同一投标人如同时中标两个标段,须拟投入不同的各标段的录井设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重合同守信誉;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文件中截图或现场网上查验均可);
3.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已完成的录井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对应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8、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多个或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分标段顺序评标)多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推荐工作量口井数较多的两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取消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06-19 16:00:00至2020-06-24 16: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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