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三剂甲醇中心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三剂甲醇中心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2448,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剂甲醇中心143m³耐硫变换催化剂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2.2交货期:买方提前30天通知;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分批到货。
2.3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代理授权)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查询网站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其中最近一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硫化态耐硫变换催化剂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近3年(2017年至今)不少于2家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清单,其中一年内供货量达到3000吨以上(单条生产线年产90万吨甲醇变换装置或同等气量以上的生产其他产品的轴径向变换炉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不需要合同内容);标的物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硫化态耐硫变换催化剂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近3年(2017年至今)不少于2家投标产品有氧装填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
【4】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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