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240083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疆伊犁水库工程项目使用的粉煤灰,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地址及概况:略。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伊犁 水库工程项目所用粉煤灰。
三、招标数量: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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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交货时间:2024年5月-项目完工。
2、交货地点:新疆伊犁水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质量要求:符合GB/T 1596-2017、GB/T 50146-2014执行标准及粉煤灰相关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4、计量方式:过磅计量,每车粉煤灰重量允许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每车粉煤灰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代理生产厂商授予的生产厂家授权书(见附件1)。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招标,一个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招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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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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