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慈溪公司2024年高压管网智能阴保桩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编号: 02-06-04A-2024-D-E0597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1.本项目为慈溪公司2024年高压管网智能阴保桩安装项目,为全面推进阴极保护参数智能化监控,慈溪公司拟在现有29.04km高压管网沿线全覆盖安装智能阴保桩,计划安装数量为32套,并配置阴保管理系统。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原有阴极保护桩拆除,新智能阴保桩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现场开挖协调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的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中标数量 | 参数要求及进度要求 | 备注 | 采购预算含税金额(元) | |
慈溪公司2024年高压管网智能阴保桩安装项目 | 智能测试桩 (4G通讯型) | 智能电位采集仪(4G通讯型) | 32 | 中标1家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安装在管道沿线,配备管理系统 | 640000 |
测试桩桩体 | 32 | ||||||
长效参比电极(配参比管) | 32 | ||||||
注: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运输、搬运、安装、线路布设、设备调试、人员使用培训费、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需考虑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 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7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相关业绩(同类项目为石油、天然气管道智能阴保桩安装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9日1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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