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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上海分公司2023年度航延酒店服务项目(子包3:B类虹桥)(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获取参与流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上海分公司2023年度航延酒店服务项目(子包3:B类虹桥)(第四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上海分公司2023年度航延酒店服务项目(子包3:B类虹桥)(第四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950/0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A类,B类)合作酒店,主要负责中转及航班延误的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如有))服务及机场往返酒店的车辆服务。本项目包含4个子包,子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参加所有项目,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子包进行投标,4个子包项目的文件须分开获取及制作。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以下符合条件进行报价,并注明所选择参加投标评审的类别,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项目预算:人民币700万元/2年(含税),其中子包1:70万元(已完成采购);子包2:180万元(已完成采购);子包3:160万元;子包4:290万元(已完成采购)。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家)

住宿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餐食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车辆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适用于子包1、3

适用于子包2、4

1

(已完成采购)

【A类: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的酒店】

虹桥

4家

600元/间/天

早餐/夜宵:

30元/人;

中餐/晚餐:

50元/人;

接送地点(虹桥机场)

21座:300元/趟;

45座:600元/趟。

接送地点(虹桥机场):

17座400元/趟;

45座900元/趟。

接送地点(浦东机场):

17座200元/趟;

45座600元/趟。

2

(已完成采购)

浦东

4家

3

【B类: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

虹桥

12家

320元/间/天

早餐/夜宵:

20元/人

中餐/晚餐:

40元/人

4

(已完成采购)

浦东

10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航延酒店服务

上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子包1、2:投标人须是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的酒店。(注意: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

子包3、4:投标人须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注意: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

2.9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为合作模式的,提供合作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注意:提供证明材料)

2.10 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50间客房,特殊条件酒店除外。(注意: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11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携程网售卖价(特价房除外),节假日等旺季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溢价。(注意:提供说明材料(见格式十六)。

2.12 投标人具备用餐的中、西餐厅或自助餐厅,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如有)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自营或合作餐饮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合作证明、现场图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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