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电厂、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2-14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电厂、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电厂、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1.山东省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2.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内。
2.4 服 务 期: 两年。
2.5 招标范围:燃煤整形;卫生清理;燃料接卸管理、煤场区域篷布覆盖;车辆租赁;煤场管理相关其他辅助工作。工作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为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为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服务期不小于一年的企业煤场或燃料管理或煤场装卸搬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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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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