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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内江工务段2024年配驾租车、特种车辆及货车零星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08    
 获取参与流程

成都局集团公司内江工务段2024年配驾租车、特种车辆及货车零星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244)

 

 

*重要提示: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查看《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1.采购条件

受内江工务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         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项目包含内江工务段2024年配驾租车服务及内江工务段2024年特种车辆及货车零星租赁服务,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1包件:

3.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本包件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备机动车租赁类资质,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报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1份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的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信用良好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1)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13-15座黄色工程不少于3台):须提供车辆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2)提供车辆状态材料:车辆须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具有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3)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提供书面承诺)。(4)车辆根据项目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不少于3人),提供驾驶员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准驾驾照复印件。(5)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02包件: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本包件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备机动车、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类资质,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报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1份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的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信用良好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1)提供车辆、设备所有权证明材料(25吨吊车1台、2吨叉1台、125型挖掘机1台):须提供车辆、设备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2)提供车辆状态材料:车辆、设备须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具有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3)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提供书面承诺)。(4)车辆、设备根据项目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或作业人员:提供具备吊车操作证明、叉车操作证明、挖掘机操作证明各1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明复印件。(5)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成功后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0148943@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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