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249D00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由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 中烟办【2019】1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的滤棒输送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黔江卷烟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针对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新建3组滤棒发送系统建设所需配套的滤棒输送管道共计12套(26条不锈钢管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50万元 。
2.4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的深化以及支撑架、吊架、输送管、接头、管卡、紧固件、电缆、桥架等相关货物的设计、制造、购置、运输(含二次转运)、仓储、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交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5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工期: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
(2)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运输至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投料试生产的要求。
(3)系统正常运行9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2: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只针对“管道”货物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书。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4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情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07 09: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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