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0-QT-155)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控制逻辑优化及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0天(具体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20-QT-15501 | 控制逻辑优化及试验 | 根据喀什公司5号机组设备运行情况完成35%-100%THA负荷区间协调优化逻辑搭设工作,同时新增一套“外挂”处理器,通过RS485或RS232通讯接口与DCS控制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实现一次调频、协调控制、主汽压力、主再热汽温、炉膛压力等控制系统自动在35%至100%THA负荷段全程可靠投入,并通过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的验收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逻辑优化及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2 项单机 35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深度调峰优化控制业绩。(每项业绩均基于独立于 DCS 的国产化控制平台,同时提供阀门流量特性软件、滑压曲线试验报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9 14:50到2024-04-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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