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第二小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昌市第二小学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3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RH2024(ZGYGZC)-002
2.项目名称:金昌市第二小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1.00(万元)
4.最高限价:21.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柴油发电机组1套,供应商负责相关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维保等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依法纳税凭证;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登录上述网站的相关板块自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规定,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其投标报价扣除一定的比例后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详见招标文件)。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方可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4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5满足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其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4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20日23:59时;
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3.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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