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 项目名称:境外发债国际法律师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0747-2461SCCZC208
三、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四、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30号
五、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 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七、 采购内容:采购人拟聘请律师为年度EFP项目文件更新及公募发行提供国际法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八、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或其代表处须为合法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参考网址:http://www.ccgp.gov.cn/)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首席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 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九、 《磋商文件》购买:
(一) 发售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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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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