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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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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1124107-24114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 (002)钟祥市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 (003)京山市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 (004)沙洋县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荆门市分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3.5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9各投标人须对本标上述四个标包分开编制投标文件,分包进行报价。

  (002 钟祥市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3.5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9各投标人须对本标上述四个标包分开编制投标文件,分包进行报价。

  (003 京山市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3.5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9各投标人须对本标上述四个标包分开编制投标文件,分包进行报价。

  (004 沙洋县支行职工食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3.5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9各投标人须对本标上述四个标包分开编制投标文件,分包进行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2月24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2月28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获取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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