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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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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2024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一轮公开招标因02-07包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均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TC249X00G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包号

包段内容

项目预算(万元/年)

采购内容

02

宜春市分公司本部食堂水果供应服务

25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03

丰城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55

04

樟树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55

05

万载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47

06

上高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48

07

袁州区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31

4、标包划分:

分6个标包采购,不可兼投兼中。

02包:宜春市分公司本部食堂水果供应服务;

03包:丰城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4包:樟树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5包:万载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6包:上高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7包:袁州区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为包干模式,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供应商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配送费、税费、运输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最终执行金额及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招标人对下单数量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费用据实结算。

5.2付款方式:物资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与合格发票,根据实际清单结算款项;中标方向招标人提供签收的送货回单及合格销售发票后,若无异,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确认付款。

5.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招标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罚扣。

5.4 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相关佐证材料

6.3 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动。

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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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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