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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浙江铁塔2023年换电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温州、嘉兴、舟山)(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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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浙江铁塔2023年换电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温州、嘉兴、舟山)(第二次)(招标编号:【CITCC-ZJ23ZT010101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次招标拟采购本项目拟采购温州、嘉兴、舟山市分公司2023年换电业务所需新国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含税预算为483.96万元(含税),以中标总价为合同金额上限,据实结算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

服务内容

预估数量(台)

租期(月)

含税预算(万元)

备注

1

标包1温州

新国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

1000

12

225.1

不含电池

2

标包2嘉兴

600

12

135.06

3

标包3舟山

550

12

123.8

合计

483.96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 本项目各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服务期限:订单下发之日起15天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1.5 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包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66元/台/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案例业绩(两轮电动自行车租赁或销售业绩)。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6 投标人承诺服务本项目的应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承诺应答产品能在浙江省内合法“上牌上路”。注: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承诺。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温州分公司或嘉兴分公司或舟山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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