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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平支行迁址装修工程项目[ZJZB-2023-22152]-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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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平支行迁址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2152/CGXM44199923120002),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平支行迁址装修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ZJZB-2023-22152/CGXM44199923120002

1.3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0号03号房西侧,共一层,装修面积约643.83㎡。

1.4 招标范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平支行迁址装修工程项目,本工程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0号03号房西侧,共一层,装修面积约643.83㎡,本次装修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等专业的施工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计划工期

65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1.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

1.8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21.10万元(不含增值税)。

1.9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0,563.94元(不含增值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料:

2.2.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应体现使用期限,投标人应确保电子证书中使用有效期限内容清晰可辨,且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有效,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2.2.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9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参加本项目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1 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12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13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14 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同时已完成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的投标人。

2.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12日至2023年12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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