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厦门联通视频拍摄及运营服务采购,(采购代理编号:FJZT-2023-11649),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1 项目概况
厦门联通根据营销活动需要,对2023年-2025年视频拍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41.75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采购视频拍摄服务实现品牌宣传的专业化运营,采购项目内容分为视频拍摄、视频制作等。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
1 | 视频拍摄 | 普通拍摄,含视频封面及基础字幕包装,基础调色等后期制作。不含脚本设计、不含特效剪辑、不含专业配音 |
专项视频,含视频封面、字幕包装、专业调色、专业配音、固定画面出品及视频特效包装等 | ||
直播拍摄,含灯光、背景、拍摄及配乐等 | ||
摄像跟拍,含修片及专业调色(含照片跟拍) | ||
2 | 视频制作 | 常规视频后期,视频素材常规剪辑及字幕包装 |
专业视频后期,含视频素统重组、专业剪辑、字幕包装、专业调色、特效包装、音乐等 | ||
视音频专业配音(专业配音,非广播电台或电视电专业主持人) | ||
视音频专业配音(广播电台或电视电专业主持人) | ||
3 | 其它制作 | 动态FLASH(15秒) |
三维动画(15秒) | ||
H5(不限帧幅、崁入视频) |
1.3 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比例: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基价”填报“应答折扣(on)”,“应答折扣(on)”的最高限价均为10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基价:
物料名称 | 物料详细描述 | 时间要求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基价 (元/次,不含税) |
视频拍摄 | 普通拍摄-15秒(含视频封面及基础字幕包装,基础调色等后期制作;项目包含个人及项目风采展播、课程宣讲等) | 15秒 | 次 | 46 | 1000 |
普通拍摄-30秒(含视频封面及基础字幕包装,基础调色等后期制作;项目包含个人及项目风采展播、课程宣讲等) | 30秒 | 次 | 40 | 1400 | |
普通拍摄-60秒(含视频封面及基础字幕包装,基础调色等后期制作;项目包含个人及项目风采展播、课程宣讲等) | 60秒 | 次 | 46 | 2500 | |
普通拍摄-120秒及以上(含视频封面及基础字幕包装,基础调色等后期制作;项目包含个人及项目风采展播、课程宣讲等) | 120秒及以上 | 次 | 50 | 5000 | |
直播拍摄,数码像机为或手机终端为主要拍摄设备,配合辅助灯光设施;工作内容含拍摄策划、背景、拍摄及配乐 | 不限时长 | 次 | 19 | 1500 | |
专项视频(不限时长;含拍摄规划、视频封面、字幕包装、专业调色、专业配乐及配音、固定画面出品及视频特效包装等;工作项目包含展会专项、场景专项,含外景、专业摄影团队、设备使用、航拍、摄像及工作人员交通等) | 不限时长 | 次 | 52 | 28000 | |
摄像跟拍(含修片及专业调色,非视频类摄像跟拍服务) | 天 | 次 | 41 | 400 | |
视频制作 | 常规视频后期(含视频素材常规剪辑及字幕包装,同个工作月同视频同分辨率条件下数次修改(含尺寸及时长)仅结算一次) | 分钟 | 次 | 58 | 400 |
专业视频后期(含视频素统重组、专业剪辑、字幕包装、专业调色、特效包装、音乐等,配乐应不涉及版权使用问题) | 分钟 | 次 | 33 | 1000 | |
视音频专业配音(非视音频原声补充;非广播电台或电视专业主持人) | 分钟 | 次 | 41 | 600 | |
视音频专业配音(非视音频原声补充;广播电台或电视专业主持人) | 分钟 | 次 | 26 | 1000 | |
其它制作 | 动态FLASH(15秒) | 15秒 | 次 | 10 | 2500 |
三维动画(15秒,AE特效制作) | 15秒 | 次 | 10 | 4500 | |
H5(不限帧幅、崁入视频,含一条15S普通拍摄,超出时长按普通拍摄相应类型结算) | - | 次 | 13 | 2500 |
2.1.1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 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产品相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 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承接过的视频拍摄服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80万元。
①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及其前后页(如有)、合同标的物内容(或合同中所附的物料印刷/制作清单)。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框架合同及附上相关订单【电子订单可不要求签字盖章】或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为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上的查验结果截图】;
②如为专项合同,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时间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依据)为准,如同一个框架合同应答人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依据的以结算依据为准;
③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时间、金额。资料不全、评审专家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1.6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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