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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抚宁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变更公告1

   日期: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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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TR.FNRQ-2023-GK002)

变更公告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为:

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

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FNRQ-2023-GK002

受秦皇岛市抚宁区润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润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PC总承包工程

1.3 项目概况:

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场址位于抚宁区。项目拟采用16台WTG204-5.6MW和2台 WTG191-5.0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85m,项目拟装机容量99.6MW。估算折减系数82%,年上网电量178284MW.h,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1790h。

集电线路共分为4个回路,根据规划的集电线路路径,本工程集电线路的路径总长度为40.94km,采用电缆直埋和架空相结合的形式。单回架空集电线路长度33.36km,双回架空集电线路长度7.58km,地埋电缆段长度4.96km。具体长度以施工图为准。

场内道路总长约40.44km,其中新建约8.29km,改建约22.15km,利用约10km。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1.4 实施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风电场工程(不含升压站、混塔、集电线路工程)设备采购(不包含风机设备)、施工、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验收(包含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前期合规性手续跑办、施工合规性及施工手续办理、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移交相关的所有工作,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占地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地上附着物、经济林、迁坟补偿费)、协调(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保证项目满足当地电网公司、国土、规划、环保、水保、林草、水利、电力、军事、文物、交通、天然气及输油管线部门、卫生、航空、安监、质监、能监、消防、政府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等要求和行业规定,包含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并按照合同工期履约完成的全过程承包。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正式通知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工期紧迫及建设环境所需的强力及时的协调资源和施工资源,确保项目工期计划按期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2、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需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PC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1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并单机容量不低于2000kW机组的PC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5.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造师。

5.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联系人:岳经理 13899810772

6.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6.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7.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3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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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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