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凯湖风电场风机升降梯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08310007)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兴凯湖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密山市东南部,距离密山市30公里,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32°07′,北纬45°32′,所处区域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冬季高寒。风电场装机容量19.92万千瓦。
中广核兴凯湖风电场分四期建设,共计安装104台维斯塔斯V90-1.8/2.0MW型风力发电机组,因三四期风机于2011年投产发电运行,50台助爬器使用年限较长,提升助力功能降低,已无法满足现场人员使用。为从根源上解决助爬器使用效率低、影响工作效率,增加机组故障停机时间,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及规避职业健康危害等问题,现提出加装升降梯方案,要求所选择的升降梯需满足低温环境要求,具有操作简便、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特点。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兴凯湖风电场50台加装提升机。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设备到场并进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卖方必须通过含有升降梯经营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三体系认证或同等体系认证。
(2)防坠落系统必须具备独立的CE认证。具备的CE认证必须是经欧盟授权的第三方NB认证机构,颁发的EC型式试验证书与符合性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卖方必须在同行业有相应升降梯5个项目安装、实施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参加本招标项目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唯一项目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