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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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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项目名称)第1标段(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东安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东安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端桥铺镇、鹿马桥镇、芦洪市镇、新圩江、白牙市镇等乡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项目总投资约为3363万元,建设任务1.96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土壤改良工程本项目土壤改良工程体系包括:土壤改良17700亩。(2)灌溉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建电灌站5座;维修山塘43口,新建拦河坝14处;输水工程:新建灌排渠道52.63km;(3)高效节水灌溉1000亩;(4)田间道路工程本项目新建田间道路6.91km,(5)土地整治“小田改大田”1461.16亩。(具体详见各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包括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和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等5个乡镇独秀峰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两个项目,共19个标段,其中新增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11个,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标7个,以上两个项目监理标1个,本招标公告只对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第1标段进行招标;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

乡镇

项目村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

金额(元)

其中暂列金:(元)

第1标段

新圩江镇

大浪村、金浪村、大埠头村

大浪村64m³矩形蓄水池(1座);金浪村红盛水库山塘1座,20组灌(400*400)654m, 村委会边灌渠(400*400)159m,20组灌渠(400*400)219m,3组灌渠(400*400)641m,红盛水库山塘灌渠(400*400)2132m,7-10组灌渠(400*400)936m,金浪村灌渠(400*400)2805m;大埠头村白米寨灌渠(600×600)2750m。

2306619.10元

220000.00元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工程。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9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以对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和东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等5个乡镇独秀峰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两个项目19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如未分别配备相关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或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任意关键岗位人员重复的,则所投标段全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19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若多标段同时综合排名第一,则按招标上限价金额由大到小依次类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关于安全责任险的规定: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农发〔2023〕34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09 月 13日~2023年10 月 09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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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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