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为租赁电动三轮车,租赁期三年,项目地点为湖南省常德市。
2.电动车辆的租赁数量不超过280台,预算390元/台/月,三年采购预算上限为393万元(131万元/年),预算费用包含三轮车整车租赁费,上交警牌费用、锂电池租赁(含充电柜)费用、税费(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票)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车辆保险费。
3.电动三轮车技术(服务)规范: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 采购结果有效期: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内按实际需求分批下单。若合同期间采购人如需增加租赁车辆数量,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直接追加订单。追加的订单数量不得超过原立项审批和采购文件中预估采购金额的20%。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后评估指导意见》规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使用部门等,以年度为周期,对供应商的整体表现、分项指标和评分情况等进行后评估工作,对于评级为 D 的供应商(评分<60分)进行淘汰并终止合同至新的采购结果下达之前;若供应商服务评级合格,方可继续下一年服务。
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开具增值税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6.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符合;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租赁的投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查验的公告专用车型,能够办理机动车牌照。
10.电动三轮车及所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应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产品标准。
11.电动三轮车的质量、安全、阻燃、环保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12.租赁车辆需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车辆牌照,统一喷绘邮政标准颜色、标识,上常德本地牌照。
13.电机必须提供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
五、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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