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基层烟站新建消防设施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淅川基层烟站新建消防设施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南阳市烟草公司淅川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淅川基层烟站新建消防设施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HLZB-2023194
2.3施工地点:淅川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内容:淅川基层烟站新建消防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详细内容为准)
2.6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8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既往在烟草行业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
3.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为行贿犯罪,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并保证投标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1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南阳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及其他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2号楼2单元33楼3301室。
4.3方式: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资料:(1)本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4售价:现场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