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招标公告/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烧嘴、激冷环维修框架协议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烧嘴、激冷环维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30808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煤气化装置采用美国GE公司水煤浆气化技术,包括煤浆制备、气化、渣水处理和粗渣输送等。气化装置一共有7个气化系列,7台φ3200气化炉,5台运行,2台备用,气化压力6.5MPa(G),每台气化炉投煤量(干基)约为1500t/d。目前在用气化炉烧嘴共计18台。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炉烧嘴、激冷环的维修,并根据招标方的要求进行烧嘴、激冷环、内环及上升管、下降管的设计、制造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位号122X101~701,122X101-01,122X101-02气化炉烧嘴(共计9个位号)以及位号122R101~401气化炉激冷环的维修;烧嘴、激冷环、内环及上升管、下降管的制作。
二标段:负责位号122X101-03~122X101-11气化炉烧嘴(共计9个位号)以及位号122R501~701气化炉激冷环的维修;烧嘴、激冷环、内环及、上升管、下降管的制作。
2.2 项目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3 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至今)应至少具有水煤浆气化炉工艺烧嘴20台以上制造业绩和30台及以上维修业绩。(注:投标文件中要求附制造合同复印件及维修烧嘴合同证明材料(维修合同证明材料包括烧嘴维修框架协议合同),如维修合同或协议中不能清楚表述维修烧嘴台数的,还需制作维修结算书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无合同(协议)或者无证明文件的,视业绩为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②因为维修质量、服务问题等被招标方解除合同。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3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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