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的委托,对市局大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局大会议室音视频设备
2.2招标编号:SYXX202311701
2.3招标范围:市局大会议室音视频设备包含采购及安装高清LED屏幕、音频改造、无线会议发言系统、视频矩阵切换系统、无线中央控制系统、会议录播及会议现场监控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4预算金额:80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验收及安装等全部工作。
2.7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4)存在供应商及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
5)存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其他禁入措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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