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灵武市综合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灵武市综合监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1-04D-2022-D-D2029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约317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6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57路高空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应用于火情监控、秸秆焚烧监控、视频采集和图像采集;2.乙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培训、售后维护;3.乙方负责将平台及视频接入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供各级部门查看和调度。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份额100%
□家,中选份额。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317万元,各参选人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乙方负责57路高空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应用于火情监控、秸秆焚烧监控、视频采集和图像采集;2.乙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培训、售后维护;3.乙方负责将平台及视频接入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供各级部门查看和调度。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2年。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和软件平台的安装调测并交付使用(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2.4服务地点:灵武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3.2 发票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或特定关系人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9)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0)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2)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不得同时应答:
(1)参选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比选文件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2.
3.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